2014年1月1日起,对高新区滨海科技园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受理的范围及时间做出具体安排。用人单位和保民按照他们中心在滨海科技园业务受理的范围及时间安排,可选择相应的时间到滨海科技园社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高新区社保分中心滨海科技园经办业务种类及受理日期】请在附件下载,我已传至附件;
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社保业务经办工作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0- 4:30
※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社保办公地址:
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
※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社保咨询服务电话:24839751
【高新区社会保险登记及申报缴费业务流程】以下是具体流程: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及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的有关要求,现将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的基本业务经办规定及相关流程提示如下:
一、社会保险备案登记
(一)登记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高新区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每上月26日至本月20日间的工作日均可办理此项业务。
(二)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填报《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特别提示:以上6项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社会保险申报缴费
(一)申报结算时限:
申报期为每上月26日—本月8日的工作日;
银行扣款结算截止日为每月15日。
(二)申报缴费流程:
1、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新开户办理登记手续后,携带社险机构告知的社保ID号到经社险机构认可的托收银行签定委托扣款协议,并在第一次申报缴费之前将生效后的协议一份上报我分中心。目前社险机构认可的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天津银行、天津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2、办理网上申报认证
新开户上交扣款协议后,携带社险机构告知的社保ID号及《电子签名认证服务协议》和《天津市劳动保障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专用申请表》到分中心指定的天津中富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办理网上申报手续,咨询服务联系电话:88330066。
3、登录申报操作平台
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插入升级后的U-KEY即可进行网上申报操作。成功申报后,可于第三个工作日自行从申报平台打印当月缴费通知单。如遇不会操作的情况,可于每月1日—10日工作时间携带升级后的U-KEY到高新区社保分中心经办大厅现场由工作人员指导使用。
(三)申报缴费基数确定:
按照缴费职工上年度税前月平均工资(工资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月度奖金、季度奖金、半年及全年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奖励等)为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其本人首月税前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不足缴费下限标准的按下限标准缴费,超过最高缴费上限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每年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由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届时公布。
特别提示:2013年度单位缴费下限为2210元,缴费上限为11331元。
(四)社会保险参保费率:
1、基本养老保险:总费率28%
其中:企业负担20%;个人自负8%
2、失业保险:总费率3%其中:企业负担2%;个人自负1%(农业户口从业人员可以不缴纳个人自负1%)
3、基本医疗保险:
⑴基本医疗保险:总费率11%
其中:企业负担9%;个人自负2%
⑵门诊大额医疗:总费率1%,只由企业负担。
⑶大额医疗救助:每年由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于年初1月份或新参保首月一次性缴纳,企业不负担。
特别提示:2013年在职职工为260元;退休职工为360元。
4、工伤保险:根据企业经营类别在0.5%—1.5%之间确定企业缴费费率,职工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按照企业核定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经办时间:用人单位必须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高新区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每上月26日至本月20日间的工作日均可办理此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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