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联的常识 与对联有关的文学常识
楹联习俗源于我国古代汉语的copy对偶现象,西晋时期(290年左右),出现合律讲究的对句,可视为其形成的重要标志。在一千七百余年的历史传衍过程中,楹联与骈赋、律诗等传统文体形式互相影响、借鉴,历北宋、明、清三次重要发展时期,形式日益多样,文化积淀逐渐丰厚。楹联有偶语、俪辞、联语等通称,以“对联”称之2113,则肇始于明代。
楹联以“副”为量词,一般以两行文句为一副,并列竖排展示,自上而下读,先右5261后左,右边为上联,左边为下联。楹联属格律文学,有种种讲究,但无字数和句数的限制,少则一字,多至千言。上下对举、字数相等、词性相同、平仄相对、辞4102法相应、节律对拍、形对义联是其文体特性,其中尤以声律的平仄与词性的对仗为关捩。楹联言简意赅,雅俗共赏,人称“诗中之诗”。1653
对联的特点,主要分四个方面:
一是形式对称,
二是内容相关,
三是文字精练,
四是节奏鲜明。
也有人将其称为对联四美,即建筑美、对称美、语言美和节律美。
对联的常识
对联规则·基本篇
名对名,动对动,
实对实来虚对虚,
数字上下两相望,
词类相当结构同。
上下两句字数等,
之间莫有虫子(重字)现。
对联规则·平仄篇
一声二声我说平,(指汉语拼音中的一声和二声,如烟YAN1,言YAN2)
三声四声他言仄。(指汉语拼音中的三声和四声,如眼YAN3,燕YAN4)
上句我用仄作尾,
下联他以平来结。
三平尾,三仄尾,(指上联或下联中,最后的三个字)
对联忌讳不可要。
一三五位可不论,(一三五,指上联或下联中,排位是奇数的字)
二四六字巧分明。(二四六,指上联或下联中,排位是偶数的字)
一三五,
天下汉字任我用。
二四六,
他说平来我说仄,
他说仄来我说平。
细敲平仄费心机,
朗朗上口成好联。
对联规则·机关篇
偏旁部首设陷阱,(落英上联:木椟竹简绢丝纸,青丝华发写青史)
同音同字当机关。(落英下联:夜阑珊,意阑珊,倚栏望月沐山岚)
巧拆汉字埋地雷,(彩衣上联:水干无有汗,遇日则更旱)
玻璃人名做炸弹。(华鹏下联:王义夫又登金台)
一不小心灰头脸,
哎哟哟,
大喝一声,“俺乃张飞在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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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文中“玻璃”,指玻璃对,即联中每个字,左右结构对称
其实还有些规则的,不过上面所说的,对于初学者够用了。
呵呵,其他规则,我还在学习当中……
另,对联的机关还有很多,如无情对、词牌对、典故对、回文对,顶针对等等,在
此,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对联,雅称「楹联」,俗称对子。它言简意深,对仗工整,平仄协调,是一字一音的汉语语言独特的
艺术形式。可以说,对联艺术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对联的种类约分为春联、喜联、寿联、挽联、
装饰联、行业联、交际联和杂联(包括谐趣联....)等。对联文字长短不一,短的仅一、两个字;长的
可达几百字。对联形式多样,有正对、反对、流水对、联球对、集句对等。但不管何类对联,使用何
种形式,却又必须具备以下特点:一要字数相等,断句一致。除有意空出某字的位置以达到某种效果
外,上下联字数必须相同,不多不少。二要平仄相合,音调和谐。传统习惯是「仄起平落」,即上联
末句尾字用仄声,下联末句尾字用平声。三要词性相对,位置相同。一般称为「虚对虚,实对实」,
就是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数量词对数量词,副词对副词,而且相对的词必须
在相同的位置上。四要内容相关,上下衔接。上下联的含义必须相互衔接,但又不能重覆。此外,张
挂的对联,传统作法还必须直写竖贴,自右而左,由上而下,不能颠倒。与对联紧密相关的横批,可
以说是对联的题目,也是对联的中心。好的横批在对联中可以起到画龙点睛、相互补充的作用。
关亍对联的语法规则
对联在句型中被称为对偶句,它被广泛应用到律诗、词曲等文学形式中。它的语法规则(建议命名为《王力定律》)是:
一,句型性质:
句型相同的句子可以造对偶句,句型不同的句子也可以造对偶句,两句单句可以造对偶句,一句(或二句)复句可以造对偶句,甚至一副对联仅是一个单句。
二,词语、节奏规则:
对联的上下联有“词语、语义节奏对应一致的”,也有“词语、语义节奏完全不对应一致的。”
对联的语音节奏是固有的,是由平仄相间和相对决定,但语意节奏是多变的。一副对联的语意节奏可以和语音节奏相同,也可以不同;一副对联的上联和下联语意节奏也可以允许不同;一副对联仅是一个单句时,可以说是无语意节奏相对的对联。节奏上的差异更能显示对联的艺术美和汉语的文字美。对联的艺术美是自然美,它包孕有对称美,与其它文学形式相比,对称美的成分更多些,纯粹对称美是错误的。
三,词性相对规则:
(1),对联基本上要遵守相对词的词性相同原则,是名词的还要兼顾门、类划分标准,原则上词性是对仗规则的参照物。词(词组)与非词(词组)相对时,要严谨到词(词组)的组成单位的语法性质,这叫做“字面相对”。
(2),由于词的语法功能与其构成成分的语法性质并不总是一致的,所以在词性相同时,还须比较其构成成分的语法性质。我们还必须注意到词性与词的结构无关,因而词的结构不是对仗合格的参照物。
(3)同义词的使用不是“合掌”的判定标准。“合掌”是指联语的对偶意义相同。“合掌”是因为对同一(同类)事物的描写面雷同造成的。对不同事物的描写如果选择的描写面相同,称为正对(事异义同),正对也是要尽量被免的。
(4),对联按名词的门类相对,掌握宽严,分为工对、邻对和宽对。此项分类与句型无关。对联(楹联、春联、喜联、挽联)原则上须用工对(但也允许有突破)。诗联在要求上低于对联。
(5)句子的成分按下面的定义式(对担当句子成分的小句和结构也按此规定进行划分):
定语+中心语||状语+中心语+补语|定语+中心语
主谓 述宾
中心语是句子的主要成分,定语、状语和补语是修饰成分。
主语和谓语相对待,没有主语,也就没有谓语,反之亦然。述语和宾语相对待,没有宾语也就没有述语;定语、状语、补语可以合称为附加语,附加语和中心语相对待,没有附加语,也就没有中心语。
中心语与中心语相对时,词性要求从严,附加语与附加语相对时词性要求可宽。
句型不相同的句子造对偶句时,词性要求从严,即附加语的词性要与相对应的中心语的词性相同。
四,例外条款:
(1) “借对”及“诗、酒;人、物;金、石…等对立语相对”视为工对。
(2)动词“无”与副词“不”被认为是工对,因而“无”字后面的名词与“不”字后面的动词或形容词相对被认可。
(3)代名词“之”视为虚词。
(4)介词虽属虚词,可与属实词的动词相对、也可与副词相对。
(5)疑问代词、前缀“自”与副词视为可对。
五,另类对联规则:我们把满足以上四条规则的对联称之为正类对联。下面的几种对联,我们称之为另类对联。“正类”与“另类”是相待的,没有“正类”,也就没有“另类”,反之亦然。
(一),限制性定语与描写性定语实行通对原则的对联。
(二),副词(通常只能做状语)与动词和形容词的对仗从状语位置放宽到动词和形容词担当句子述语时的对联。
(三),在名词与名词相对中,其中一些名词的构成成分的语法性质互不同的对联。
(四),造句中因省略和倒置而形成的动词与形容词相对的对联。处在副词和形容词后的后缀和助词与动词相对的对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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