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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要 fcr 就不能给提单了吗

92 2025-03-14 07:36

一、工厂要 fcr 就不能给提单了吗

FCR: 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pt 货运代理人收讫货物证明。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给发货人的代表货权(记名提单除外)的运输凭证。

问题是:工厂为什么要FCR?谁是发货人?做什么贸易条款?最好把案例的来龙去脉介绍清楚,否则不好给出正确的解答。

二、请问这种情况下信用证交单期限以FCR签单期算起还是开船日算起?

sorry, 应该是ISBP745。回帖时在看URDG758,呵呵就打错了。按国际商会砖家的意见,作为UCP600下的审单实务它现在就具效力。应该说,这样的信用证就我个人来说,本该要求开证行进一步澄清的,那样的规定多数是申请人考虑不周的结果,能够理解申请人的确切本意是最好的,因为实践证明,如果开证方因其过失而收不到其原期盼的结果,它们往往可能会对单据非常挑剔以寻找他们的“主动”来挽回可能的损失。如果没有获取澄清的可能,那么因为涉及FCR,如果没有定义SHIPMENT,那么效期内交单即满足信用证要求。没有提单,那么当然不可能寄提单。AND OR显然也是一种表述不清,可以理解AND, 也可以理解为OR,后果应该有开证方承担。当然,如果没有获取澄清的可能且又不想和开证行玩可能的抗辩,如果是我,只要有可能我会照信用证提单条款,将所要求的信息反映在FCR上。如果FCR上有装船日,那么如果有可能的话按该装船日作为SHIPMENT日来操作。受益人证明上的副本提单用副本FCR替换,AND OR 选AND,我想开证行总该满意了吧?

三、FCR提单唛头错了影响交单吗

FCR的全称是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pt ,即货运代理人收讫货物证明。它和提单有本质性的区别,它只是一种收据,表示货代已经收到货物,而不是物权凭证,进口商不用拿到FCR就能提货的。所以一般来说,FCR的内容对客人来说不重要,因为他根本不用这份文件去清关的。

对你交单来说,你就做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FCR上唛头是怎么显示的,另外文件上唛头也按样显示。或者,另外文件如发票、箱单上,干脆不显示唛头了。

希望能帮到你~

四、这邮件大概讲的是什么东东!!有点晕~

这封邮件属于普通商业信函 可能不是很严谨 仅仅是为了把事情说清楚。

我试着翻译一下,请指正。

不需要签FCR给贵方。然而,贵方需要付FCR费用。(这个地方好像有点矛盾)

但是,贵方需要付给APL当地费用并且通知直接寄提单给CAESAR。装船期为2009.7.28。

下周,我处会传发票安排TT给贵处,但贵处必须付APL当地费用。若贵处在该事件上有任何疑问,请发给我邮件。我等着客户批准FORM  F(可能有误)然后传给你去申请,请注意。

如有疑问 咱们在沟通 谨此

五、做信用证的,FCR 上没有显示分箱明细是否有关系

有没有关系,主要看L/C条款中对FCR的具体要求,如果L/C中明确规定了FCR上需要显示分箱明细,则必须重新出具FCR;如果L/C条款中未明确,则按常规出具即可.

六、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用最简洁的英文回答名词解释。

FOB

FOB(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价(---指定装运港),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CIF

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CFR

CFR (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自阿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FCA

FCA(FREE CARRER...named place),即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负担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即使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卖方只要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处置时,交货即算完成。

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照管,并办理了出口结关手续,就算履行了其交货义务。FCA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一)买卖双方基本义务的划分

1.卖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控制下,并及时通知买方。

(3)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自负费用向买方提供交货的通常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

2.买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和经由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2)签订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支付有关的运费,并将承运人名称及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卖方。

(3)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

(二)使用FCA术语应注意的事项

1.关于交货问题

《2000年通则》规定,在FCA术语下,卖方交货的指定地点如是在卖方货物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的运输工具时,交货即算完成;如指定的地点是在任何其他地点,当货物在卖方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处置时,交货即算完成。

2.关于运输合同

《2000年通则》中的FCA术语,应由买方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并指定承运人,但《通则》又规定,当卖方被要求协助与承运人订立合同时,只要买方承担费用和风险,卖方也可以办理。当然,卖方也可以拒绝订立运输合同,如若拒绝,则应立即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另作安排。

3.FCA与FOB的异同点

FCA与FOB两种术语均属C组术语,按这两种术语成交的合同均属装运合同。买卖双方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

FCA与FOB的主要不同在于适用的运输方式、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FCA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交货地点视不同运输方式的不同约定而定,其风险划分是卖方将货物交至承运人时转移;FOB术语仅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交货地点为装运港,风险划分以装运港船舷为界;此外,在装卸费的负担和运输单据的使用上也有所不同。

货运单据中最常见的当然是提单(B/L),船东或船代。不过近几年,用FCR/FTBL代替提单的情形越来越多。

CIP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用,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CPT

CPT(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EXW

EXW(Ex Works---named place)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将货物从工厂(或仓库)交付给买方,除非另有规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车或船上,也不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买方负担自卖方工厂交付后至最终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卖方那个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时,则不宜采用此贸易术语。

EXW是卖方责任最小的贸易术语。

FAS

FAS(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装运港的船边或驳船内交货,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承担自装运港船边(或驳船)起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DAF

DAF(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边境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边境地点,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买方,并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承担将货物运抵边境上的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地点为毗邻边境的海关前,包括出口国在内的任何国家边境(含过境国)。进口清关手续则由买方办理。

DES

DES(Delivered ex ship---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交给买方,但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指定卸货港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负担货物从船上开始卸货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DEQ

DEQ(Delivered ex quay---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但不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卸货港并卸至码头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买方则负担随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DDU

DDU(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进口国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给买方,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该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进口应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

DDP

DDP(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进口国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地点,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给买方,卖方负责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交付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缴纳的任何进口“税费”。卖方负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卖方无法直接或间接的取得进口许可证时不宜采用该术语。

DDP是卖方责任最大的贸易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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